时间:2024-12-30 14:19
一、工厂不做满4个月要扣违约金合法吗
关于工厂在工作期限未满四个月时需扣除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若劳动关系双方遵循法律规定并依意思自治原则在制定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时,对特定情况设立相应的违约金条款作为辞职补偿金,则此类条款具有有效性。
然而,除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和竞业禁止等必须遵守的条件之外,用人单位不可强行要求劳动者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责任。
具体来说,对于违背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其应承担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工厂不签合同扣违约金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工厂不签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应扣除所谓的“违约金”。劳动者可要求工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工厂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工厂拒绝,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工厂未做满4个月扣违约金是否合法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如果工厂未做满4个月就扣违约金,需看是否存在上述合法约定的情形。若不存在,这种扣除违约金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与工厂协商,要求其说明扣除违约金的依据;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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